问题 | 精神病治愈后,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精神疾病治愈的夫妇而言,如要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需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关键标准来作出判断。
若有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相关组织有权提供调解援助或者直接将其纳入正式的离婚审判流程。 在法院处理离婚诉讼时,必须先行调解。 若双方感情确已难以挽回、经过调解仍无法缓和矛盾,则视为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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