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会自动导致婚姻解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国家的离婚途径主要有两种,首先,倘若您与伴侣能够就在离婚相关事宜上如子女扶养、资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共识,那么,你们可前往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
其次,若未能在上述问题上达成合意,想要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可向配偶所居住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的日常生活及居住地点不同时,裁决权应交由他(她)最后居住地的法院行使。 此外,人民法院将依据夫妇间情感关系是否消磨殆尽(达到破裂程度)做出以离婚为结果的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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