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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方面想要离婚该如何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单方解除婚姻关系,请务必携带齐全的证件,包括结婚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并准备好相关的法律诉状及其副本前往被告的实际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诉讼立案。
需注意的是,如果被告的常住地址与他最近的惯常居住地不相符的话,那么有关案件的审判权就应交给该惯常居住地的法院来处理了。
当法院接受了您的起诉并且经过调解无果之后,他们将通过严谨的审理过程判断您和配偶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如果确认如此,则他们会作出比利尔判决。
在这里,我们特别提醒您需要关注的几个判定标准:
1.出现重婚或与他人非正常同居情况;
2.有家庭暴行行为;
3.对家人施行过长期且屡教不改的虐待或遗弃行为;
4.存在长期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5.由于情感不合而长时期处于分居状态,时间超过两年;
6.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出现严重破裂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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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18: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