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在外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规定,在不同地域办理离婚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情形: 第一种情况,若双方达成共识并同意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他们无需一定前往发放结婚证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可以自由选择在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种情况,若是双方无法就协商一事达成共识的话,那便需要通过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处理离婚事宜。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住所”这一概念,它指的是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但当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存在差异时,便应视经常居住之地为住所地。 至于异地离婚方面的相关事项,值得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的是,倘若您和您的配偶来自婚姻注册地之外的地区,且计划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在此类情况之下,婚姻登记机构通常不会接受你们的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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