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不能生育,离婚时如何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前我国法律框架下,对于离婚请求能否得到批准的衡量依据是夫妻之间是否存在着不可弥合的情感破裂。
若因当事人任何一方无法养育子女而引发的情感裂痕,经过调解仍然无效的话,那么法院将应判离婚。 而决定夫妻情感到底是否已经彻底瓦解,需要对多项因素进行综合性地审视与评估,这些包括但不限于婚姻根源、婚后感情状况、离婚具体缘由、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未来是否有重新和好的可能性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