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门女婿离婚时有权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作为上门女婿离婚,通常并无赔偿责任。
然而当仅限于女性,如存在以下严重过错,可能会导致离婚事宜的发生,在此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就由此造成的离婚损害给予赔偿:即(一)重婚行为; (二)与第三者长期非法同居;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常性施暴,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四)长期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以及(五)还涉及到其他严重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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