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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如何处理涉及婚外情的案件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司法机关对婚姻关系做出判决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已然破裂。
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经法院主持调解但未能获得成功,那么就应批准离婚申请:
首先,重婚或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居住在一起;
其次,对配偶进行家庭暴力或长期虐待对方甚至遗弃家庭成员;
再次,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行为且屡次教育仍未改正者;
第四点,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两年以上者;
最后,若存在其他会造成夫妻感情割裂的极端状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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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15: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