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在离婚登记中合法更改离婚协议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之中,若对于离婚协议的具体条款存在反悔之意并希望能够予以调整,此时并不具备直接进行条款更正的权利。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相关的当事人,他们有权重新签署新的离婚协议,随后再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倘若如此,离婚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且已向对方颁发离婚证书,那么便无法再次修改或新签任何相关协议。 若是仍然心存不满需寻求决断者,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加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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