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过错方应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与者将被判定为过错方:
(一)重婚罪。 具体表现为,在原有已合法建立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前提下,当事人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办理,或者是在前一段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状况下,当事人却选择以夫妻名义(或类似于夫妻之间的互助关系)继续共同生活。 (二)与他人非法同居。 (三)严重的家庭暴力犯罪行为。 (四)残忍对待以及舍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五)其他重大恶劣罪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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