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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就一定能成功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提出首次诉讼离婚请求,但对方明确表示反对且无充分证据表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通常无法判定离婚事宜。
在司法实践的实际操作中,当离婚诉讼并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情形时,若对方坚决表示不同意离婚,这将是支撑法官裁决的关键理由之一。
在庭审过程中,对方往往会宣称其与配偶之间的感情尚未消沉,期望能维持现有的幸福家庭并共同努力,面对此种情况,法官通常会给予被告方一个挽救婚姻的机会,希望他们能够珍视并维护好夫妻之间的深厚情感,从而决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然而,我们不应盲目地认定首次诉讼即否定了未来离婚的可能性,对于证据充足且能够充分证明双方已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程度的离婚案件,法庭仍有可能判定离婚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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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0: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