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1.两厢情悦: 男女双方必须同心同德地决意解除合法夫妻关系; 2.行为能力: 双方均应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便毫无障碍地遵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与义务; 3.协议书: 当事人需持有离婚协议书,其中务必明确载明双方对于离婚问题,包括子女抚养权、财产所有权及债务等方面都已达成共识; 4.结婚证: 该证书只能由中国本土婚姻登记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签发,换而言之,其他地方是无法办离婚手续的。 如果申请人想要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供如下相关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 当事人必须提交自己常住户口簿以及身份证件; 2.结婚证: 双方都被要求提供各自当年的结婚证书以供比对离婚事实; 3.协议书: 撰写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并就其中包含的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各个问题进行约定; 4.照片: 各自准备两张尺寸为2英寸的半身免冠彩色个人照片。 具体的离婚登记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男女双方应共同向所在城市的区、县级市的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下设的婚姻登记处提交书面申请。 2.填写表格: 亲自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专员面前作出相应的手势或签字。 3.确认签字: 在玩家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序前签署好同意协议条款并按手指印,确保协议符合所有法定程序。 4.审核通过: 婚姻登记评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证件、协议书以及初步认证资料进行系统性的审阅,若发现满足所有严格的离婚登记条件,将为其办理离婚登记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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