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生孩子后离婚,是否必须给予补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步入婚姻殿堂并生育子女之后,倘若不幸走上了离婚之路,那么女性是否需要给予相应赔偿呢?实际上,答案并非是必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女性在此过程中承担了诸如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亲属以及协助伴侣完成工作等较为繁重的家务责任,那么在离婚之时便享有向伴侣请求经济补偿的权利,且当对方具备支付能力时,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款。 同时,若离婚之时女方境况较为困苦,且具有一定的承担能力,该支付赔偿的配偶也应对其提供适当而必要的援助。 具体的补偿办法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若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依法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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