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可以不分割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着手申请离婚的程序之中,您有权选择暂不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予以撤分。
如您仅仅向上诉法庭提出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而未涉及财产方面的处分事宜,那么庭审法庭将会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受理并立案。 当双亲中有任意一方萌发了离婚的意愿时,他们可选择先寻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协商,若无法达成和解,便可径直诉至当地基层法院或高级法院请求离婚判决。 在此情况下,司法机关将依法依规对此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查核实,夫妻双方的确存在感情破裂之情形,且调解台面难以修复,则法庭有义务准许离婚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