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久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夫妻因情感破裂而分居达两年之久,人民法院应批准其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条件既要满足二人经由感情不和而产生分居关系并且时间持续累积达到两年整,人民法院方才有权利作出离婚裁决并启动离婚程序。 换句话说,只有在人民法院最终做出解散婚姻关系的司法判决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彻底终止。 此外,当婚姻的一方当事人不幸离世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宣告死亡时,他们的婚姻关系也将依照法律规定自动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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