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实现最快最有效的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妇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可选择以协议或起诉两种途径。
首先,俩人可行使共同协商权来解决矛盾,若均有意愿解除婚姻关系,可携手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其次,若分歧无法达成共识,需由诉请离婚一方便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请求,并在审理过程中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若经庭审调解仍无果,法官应当依法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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