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下列情况均属于婚姻关系终止的法定事由:
首先,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其次,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过虐待、遗弃; 再者,长期沉溺于赌博活动以及吸食毒品且经多次教育仍无法改正的行为; 此外,如果因双方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也会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 最后,还包括其他严重影响夫妻感情、致使感情破裂的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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