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不能生育要求离婚赔偿,法律是否支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无法生育致婚姻破裂从而主张相应赔偿之诉求在法律上缺乏支持依据。
无法生育并非法律意义上明确列举的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范畴之内。 以下列举了为法律所认可的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过错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第一,重婚; 第二,与他人持续稳定地保持非正常的亲密关系或同居; 第三,对配偶实施暴力行为; 第四,长期、持续性地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以及第五,存在其他严重失德、违法犯罪等重大过失事件或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