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患有抑郁症,能否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抑郁症患者同样享有婚姻自由权,可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申请离婚的一方需携备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前往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若被告的常驻地点与实际居住地点存在差异,则应由实际常住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负责案件的管辖工作。 在收到诉求并依法进行审查后,若法院判定原被告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手段予以修复,便会作出离婚判决。 以下列举了几种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1)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2)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时间超过两年; (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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