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材料,手写还是复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求方面的文件编制事宜,无论采取手写方式还是打印机输入,皆可达到相同目的。
在编制过程中,需充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其中涵盖了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以及个人身份证号等重要内容。 接下来,您需要详细列举出您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所需的具体事实与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时,务必按照被告方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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