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夫妻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婚姻关系中一方希望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此时可由相关组织对其展开调解工作,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行使调解职能; 如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达到了破裂的程度,出现了重婚行为或与他人保持同居状态; 亦或是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甚至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 在经过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依法准许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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