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是否可以在当天领取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今社会,离婚手续并未能实现当日注销,原因在于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了离婚冷静期。
如若夫妇双方达成共识,以自行协商的方式选择离婚且已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有效的离婚登记申请的话,会有一个长达三十日的冷静期。 在此期间内,任何时间点都可决定撤回离婚申请。 然而,若在三十日后仍未领取离婚证书,则被视为自动放弃该次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