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工程款还没收到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事宜时,若有尚未结算的工程款项等待收取,此时不可以对其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那么他们可以在其中明确规定债务归属哪位当事人,而另一位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 假如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上的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您将不得不选择向被告的常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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