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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起诉离婚是否可行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互联网上是无法完成离婚起诉程序的。当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他/她应当在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居地并不相符,则应向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然而,如遇到某些特殊状况,也可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但除此之外,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此类诉讼。关于诉讼离婚所需准备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提供双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或户口簿等;
其次,需要提供结婚证明文件,例如结婚证书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再次,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包括子女的身份证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等;
此外,还需要撰写并提交起诉书;
最后,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破裂以及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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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13 2: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