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法院婚姻相关法律规定有何变化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增添了“离婚经济补偿办法”的内容:在婚姻关系中,若夫妻中有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年长者以及协助另一半工作等方面承担了较多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他们决定结束这段婚姻时,此方有权利向另一方索取相应的补偿;
同时,另一方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补偿。 2.增设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为了防止冲动离婚现象的发生,新法案规定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夫妻双方需先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即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3.对于分居超过1年以上的夫妇,法律将强制要求进行离婚判决。 4.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新法案明确规定需要由双方共同确认,以避免出现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的情况。 5.新法案对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进行了精简,并增加了对于故意隐瞒重大疾病事实的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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