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老婆吵架走了一直劝都不回来,要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获得法律许可后,您有权向法院提交主张,从而触发离婚程序。
当法院受理并立案后,便会向女方发出开庭传唤书,或者采用公告的方式告知她关于开庭日期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详细信息。 届时,若女方能够亲自出席法庭参与诉讼,法院将依照严谨的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且无论案件最终结果如何(即无论女方是否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均有可能做出不批准的裁决; 然而,如果女方未能出席审判,那么法院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到女方逃避家庭责任长达两年以上这一事实,进而做出对女方不利的判决(即缺席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离婚过程中女方离家出走超过两年,既没有回家也没有回应任何联系,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视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有力证据,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权直接认定夫妻间的感情已无法挽回,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如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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