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些什么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主要的方式即诉讼离婚与协定离婚。至于协定离婚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需要依法申请并办理离婚证书。在办理离婚证书的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夫妻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籍证明文件(如户口簿)、结婚证明文件(如结婚证)以及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此外,双方还需提供各自三张规格为二寸且背景色为蓝色或者白色的个人照片。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夫妻双方在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自行拟定。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涉及到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重要事项。只有在双方已经就这些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才能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1 21: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