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协议如何变更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缔结离婚协议之后,才会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在协议离婚过程中,不仅需提交离婚协议书作为必备材料,并且必须由双方亲身出席并在民政局进行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仅在执行离婚程序达成并生效后,方能随之生效。因此,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其内容是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改的。
2、若夫妻双方已经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书将在离婚登记程序生效的那一刻起同时生效。在此期间,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离婚协议书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经过充分协商后所达成的共识,相当于对自身权益的一种自主安排,因此不应轻易违背或改变。倘若夫妻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存在异议,则应该慎重考虑是否签署该协议,或者是否决定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18 15: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