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将原告出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后,将原件归还给当事人。
(2)若需要就原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作出证明,通常可以提供结婚证书以及由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证明,一般只需提交详细的财产明细清单即可;当然,如有需要,也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补交相关证据。 (4)对于已生育子女的情形,需要额外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及户籍资料。 (5)若是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原告方还需提交从法院取得的判决生效通知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