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协议离婚不需要冷静期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离婚案件当事人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则无需等待所谓的“冷静期限”。
然而,若是属于协议离婚的范畴,则须经过此期间。依照相关法规,从婚姻登记机构接到离婚登记申请书之日起计算,长达三十天内,如有任意一方不愿结束婚姻关系,可向该婚姻登记处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在此阶段,即为所谓的“冷静期限”,但是其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期满之后,同样为期三十日,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当初提交申请的婚姻登记机构,重新申请,领取离婚证书;若未能按时进行申请,则可视同为主动放弃对离婚登记申请的进一步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9 4: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