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登记结婚证怎么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未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下进行婚姻解除的相关手续规定如下:倘若由于结婚证件遗失而导致未能取得结婚证明文件从而意图离婚者,
首先应前往相关机构申请补领结婚证明文件,随后依照法定程序向主管婚姻事务的机关递交离婚申请;或者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庭调解解决问题。若男女双方确认符合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未能获得结婚证书,此类情形原则上视为事实婚姻关系,除非双方当事人自愿再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得依照法律流程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而不能直接前往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协议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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