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起诉到第二起诉,期间还用证明分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离异的决定与分居状态并无实质关联性,并不一定需要离婚双方处于实际的分居境地。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法规规定,法院将依据案件相关证据、法庭审理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情势以及法律具体条款,对原配偶之间的婚姻情感状况是否已经完全破裂进行细致入微的评估和考量,只有当双方婚姻情感彻底无法维系之时,法院才会审判并裁决离婚请求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