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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后三个月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女性在怀孕、分娩完毕后不超过一年,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之内,是否可由男方提出离婚,法律规定如下:
在此期间,女性仍然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可自主决定是否离婚。
而男方则需遵守相应规定,不可主动提出离婚要求。
若女方希望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应遵循以下程序,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首先是自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手续,所需材料包括:
I.本人常住人口户籍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明;II.夫妻双方所持有的结婚证书;III.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的离婚协议书;IV.双方各自提交两张符合尺寸要求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
若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女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同时提供相应文件支持如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争取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分割的关键性证据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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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4: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