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常见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分居的情况:
1.由一方持有并对外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
2.经双方签署生效的书面分居协议,此项协议必需采用书写形式,口头上达成的协议则要求对方承认;
3.由一方向另一方发送的书面分居通知,建议通过快递方式进行邮寄,且在附注栏中详细注明分居事宜,同时对包裹单据进行妥善保存,自邮寄日期起至正式提出离婚申请期间,均可视为夫妻分居期;
4.双方之间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直接反映出双方感情不合以及分居事实的相关文件;
5.证人证言亦可作为参考依据,例如双方共同认识的亲朋好友,然而由于证人与提供证词的一方可能存在利害关系,且分居属于夫妻间的私人事务,因此仅凭单一证人的证言难以得到法院的认可,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进行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