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人再婚需要什么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咨询的关于离婚人士再婚所需提交的相关证件信息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提交各自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进行核实; 其次,申请人需向民政部门出具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书面确认的声明书;在此基础上,夫妻二人还需提交包括三张尺寸为2英寸且近期拍摄的半身免冠红底双人合影照(在民政局办理时可现场拍); 最后,离婚人士需要提交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文件或经过法院裁决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并且,若属于曾经离婚的情况,那么申请人就需要额外提供由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的单身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是否需要申请结婚前体检的问题,主要依据各地政府部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执行。 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们提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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