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各类民事纠纷的审理中,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聘请律师代表参与处理争议,此项要求与刑事诉讼程序有所差别。
每位公民均可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亲自扮演民事诉讼中的角色,或是委派具备相关资格的律师担任他们的诉讼代理人。 同时,无论个人还是法人或其他机构均享有成为民事诉讼的发起者或被告方的权利。 而在此过程中,法律赋予了人们广泛的自主权,包含诉讼当事人都有权依据自己的意愿做出决策。 具体到离婚诉讼这一类民事诉讼,其处理的本质仍是意思自治原则,因此,并非必然要求当事人聘请律师代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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