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超过了30天还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过了离婚冷静期30日后,当事方可选择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离婚。
首先,若选择行使诉讼离婚权,则当事人可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换言之,即便已经度过了离婚冷静期30日,婚姻当事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出诉讼离婚。 然而,若选择协议离婚途径,当事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必须于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与另一方于第二个30天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若在第二个30天未能如约共同到场申请确认的,须视作双方尚未达成离婚共识,民政局将不予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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