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哪里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您所纠结不已,结婚证书仅剩单份或不幸全部遗失,那么有两种途径可以助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第一种方式便是您们双方面对面携手前往民政部门,同时携带并出示您们各自保存的结婚证书。 按照正常流程,工作人员会为你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而如果幸运的是,您仅遗失了其中一本结婚证书,那么建议您采取以下方式,将这份烦扰化作解决问题的契机: 首先,您需要与您的伴侣共同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向其提出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结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结婚日期、地点和领证机构)以便婚姻登记机关能够确认您的身份。 在顺利获得确认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为您们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然后您就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当然,任何不幸事件中都免不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确保避免可能的纠纷和浪费时间,员工会要求您提供关于结婚证书遗失情况的书面声明,并将此声明归档以备将来查阅。 在处理完这些步骤后,您便可顺利入籍。 所有这些程序将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并遵循严格的操作规范。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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