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实施离婚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当事人必须携手共赴任一方合法常住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市人口民政部门设立的婚姻登记处提出正式的离婚申请;其次,在婚姻登记员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受伤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确认所得证件与证明文件无误之后,应及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给当事人;最后,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开始算起三十天内,两位当事人须携带相应的证件及证明文件,勇敢地走入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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