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生效后还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女双方法律主体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且对财产分割及未成年人监护权等相关事项存在分歧,那么在初审庭作出裁决并宣布离婚后,如对此份裁决结果持有异议(无论是否包括诉讼与调解),均应自收到裁决书或调解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上级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倘若未能及时启动上诉程序,那么该份裁决及调解书将会自动生效。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不得继续就离婚事宜申请再审,仅能就相关的财产分割及未成年人监护权问题提交再审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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