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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以后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已经完成离婚程序的人士而言,若希望再次踏入婚姻殿堂,就必须向相关机构提交如下必要的证件资料:
首先,需递交各自携带的户口簿及个人身份证的正本;
其次,务必填写并提交有关自身尚未婚配且与另一方当事人并无直接的血缘关系以及在三代以内不存在旁系血亲关联性的声明文件;
此外,还须提交三张尺寸为2英寸且近半年内拍摄的半身免冠红色背景的双人照片(可现场进行拍摄);最为关键的是,离婚人员需要出示其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或是经由法院裁决的离婚判决书;若属于已经离异的情况,则还需要递交由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单身证明。
至于婚检证明,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提交。
然而,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再次步入婚姻生活的各位,有必要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件、户籍簿、离婚证或相关法院判决书等材料,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是否需要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各地规定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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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23: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