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原因离婚,结婚证不收取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由民政部门主导实施的协议离婚程序,那么相关方需向民政机关收回结婚证件,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民政机构将发放离婚证明书,执行原有结婚证的作废处理;反之,若为在法院就离婚事宜进行的审理与裁决过程中,只需凭法院所宣判的离婚判决书或达成的离婚调解文书即可,在此情况下,并不需要收回原有的结婚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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