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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分居三年要怎么证明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居住于他处之一方所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新地址接受之信函;
2.双方共同达成的书面分居协议,此种协议务必以书面形式呈现,口头约定则须经另一方确认;
3.向配偶发送的书面分居文书,建议采用快递方式进行投递,同时在附注中明确标注为“分居”字样,并妥善保存快递单据。
自该文书投寄之日起至正式提出离婚申请期间,均应视为夫妻间的分居期;
4.双方之间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实双方感情破裂且处于分居状态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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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4: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