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吗双方同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确是具备可撤销的可能性的。
举例来说,当申请离婚的一方存在骗取离婚登记的事实时,民政部门基于公正和法律原则,有权对其所进行的离婚登记予以注销,然后向被离婚方宣告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有权收回先前发放的离婚证书。 另一方面,若申请离婚的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亦或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向民政部门提出注销离婚登记的申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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