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二人皆有离婚之意愿,便可考虑采用协议离婚方式解决纷争。
此种情况下,双方需签署离婚协议书并携带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对财产分配以及孩子抚养权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 反之,若夫妇间仅有一方希望离婚而另一方则坚决反对,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法律诉讼请求来终止婚姻关系。 在此类诉讼中,原告须尽力搜集能够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情感裂痕的相关材料作为胜诉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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