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外地人士,您同样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案件之管辖权将由被告的常驻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行使;若被告的常驻户籍地与其惯常居所所在地点并不相同,该案的裁判权则将归属于常驻居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然而,当被告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对离婚诉讼拥有管辖权: 1.被告人并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常住人口; 2.被告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 3.被告人正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性法律手段进行侦查; 4.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等严重刑事处罚,并被实施监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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