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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外地婚姻关系的处理,唯有用诉讼手段方可实现离婚的目的。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由其中一方收集足以证明夫妻情感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
其次,撰写完整且详细的起诉状,并准备好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书在内的必要文件资料;
最后,选择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正式提交.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如确认夫妻关系确已无法修补,经过多次调解仍无改善效果,将做出准予夫妻离婚之决定。
在此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证件便是原告与被告双方的身份证件、户籍信息及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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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7: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