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财产可以平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完成离婚诉讼程序之后,双方再次维系同居关系,在未经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恢复正常婚姻关系的申请之前(即未进行复婚手续),他们之间是不存在任何财产分配方面的争议和纷争的。因为他们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这就意味着他们并不享有共享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或义务。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根据当前国家立法的规定,两个人要想成为法律认可的夫妻,只能够通过完成正式的婚姻登记来实现。在这条体系内,仅仅只有那些获得法律认可的合法夫妻才能在财产分配等具体事务中有所牵扯。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并未设置事实婚姻这一概念。离婚之后再次生活在一起的夫妇们完全可以协商约定日常开销等相关事宜,然而,根据现有法律框架,他们不能够依靠法律手段重新分配已有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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