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有精神病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选择向男方的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若男方的常住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则须遵循该常住地址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 法院将依据婚姻状况予以审理并判断是否存在夫妻关系破裂的情节,若认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有可能基于此裁定准许双方离婚。 然而需注意的是,若男方因患有无法识别的或自我控制力较弱的精神疾病,其婚姻关系的处理需先行变更监护人后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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