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抑郁症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
若被起诉之人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或者虽然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却在精神健全的状态下,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请求离婚,或是主动协商并达成离婚合意的过程,均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合法途径。 当男方对此表示赞同时,夫妻双方可签署离婚协议;如果男方反对,女方有依法起诉的权力,这种情况下男方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只需积极应诉,同时陈述拒绝离婚调解的缘由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立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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