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在哪里打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纠纷案件,其应在被告身份所在地区域内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若被告的住所地并不与其常住地址保持一致时,则需前往被告的日常居留地的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当涉及被告下落不明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则需要将诉讼地点定位于原告方的居留地,若原告的居所地及其常住地址发生冲突时,主张方的日常居留地将成为诉讼审判的具体场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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